河南党建网讯(李万全 马文忠 陈红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三章第一节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叶县盐都律师所王耀辉律师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说。日前,叶县辛店镇“法律明白人”培训正在该镇政府会议室进行中。
叶县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要求,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5名法律明白人,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治乡村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叶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不失时机,组织开展遴选和培训工作,组织律师所律师和各乡(镇)法律顾问,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从10月19日开始,对这些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讲座和业务技能培训。各乡镇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书记或乡(镇)长亲自组织,亲自主持,全县全面展开了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土地法》、征地拆迁、家庭婚姻、家庭赡养、财产继承、妇女儿童维权、劳资纠纷、农民工维权等法律问题,以及地方土地流转条例等。
这次18个乡(镇、街道)共有1662名“法律明白人”参加了业务培训,培训后的乡镇、行政村,建立了“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法律明白人”基本数据库,为“法律明白人”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洪庄杨镇培训结束后,还迅速带领“法律明白人”深入到村、组、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助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项工作,成为农村一支法治建设的“轻骑兵”、“生力军”。他们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为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