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自然资源局; 召开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06-19 来源:未知 浏览: 次
河南党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请确保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严格生态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查职能,深化“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近日,南召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座谈会。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段延中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座谈会,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王建主任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段延中介绍了近年来县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规范性意见,并建议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的交流合作、沟通配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随后,双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逐一将问题根源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统筹部署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仇视办案力量、定期组织培训、提供必要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协作,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山)长制实施,探索实施“田(山)长+检察长”制,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自然资源保护新格局,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加强依法监督。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检察建议主动整改、按期完成、按时回复。形成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合力,推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解决。
下一步,该局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强化与检察部门的协作,及时将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破坏自然资源的重大案件线索及调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李亚 靳磊)
会上,段延中介绍了近年来县检察院开展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规范性意见,并建议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的交流合作、沟通配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随后,双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逐一将问题根源进行了梳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发挥协作机制的作用,统筹部署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仇视办案力量、定期组织培训、提供必要保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二是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协作,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山)长制实施,探索实施“田(山)长+检察长”制,形成保护更加完善、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的自然资源保护新格局,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加强依法监督。检察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自然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检察建议主动整改、按期完成、按时回复。形成行政执法、法律监督合力,推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解决。
下一步,该局将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强化与检察部门的协作,及时将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破坏自然资源的重大案件线索及调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李亚 靳磊)
责任编辑:朱志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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