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党建新闻网 (王爱民 孙红燕 通讯员 梅伟杰)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宪法日,同时也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洛宁县组织各单位到县洛书文化广场,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指导方针,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瑞出席活动并致辞。

 
       王瑞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高质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实施好专题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并期望广大市民切实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为全县长治久安贡献每个人的力量。”
       今天的仪式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群明主持,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崔占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乐等同志参加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王瑞同志依次查看了43个单位的活动展台,详细了解了职能部门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方面具体举措并给予指导。各单位通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读本、解答群众咨询,对群众遇到的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增强法治宣传效果,洛宁县司法局组织了法治文艺演出,通过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广大市民送上了《受骗风波》《谁赔谁》等法治文艺演出,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聚精会神观看演出,不仅增强了宪法意识,更学习了具体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了法治意识,有助于形成用法不觉的良好习惯。

 
       此次活动,共设置展台40余个,展出版面近100块,悬挂条幅4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洛宁县司法局为积极参与线上转发“12·4”宣传活动的124名市民朋友发放了法治文化礼品,整个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