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参加基层党支部选举中,发现在选举主持词中,多次使用“改选”一词。在网上查询后发现,一些党建网站发布基层支部选举时,也使用了“改选”一词。在“百度”的解释中,对支部改选与换届进行解释:“换届是因为整个委员会的任期到了,需要进行重新选举;改选则是因为个别或部分委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宜继续担任职务,需要重新选举委员”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党内规定,无论是基层党组织的到期换届,还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人员出现空缺的补选,都不适宜使用“改选”一词。

党内中没有“改选”的提法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可以明确知道,没有“改选”的提法。

从字面意思上不恰当

 “改”字本义是指更改、变换、交替。特指纠正错误,引申指修正。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改选”虽然也有重新进行选举的意思,但如将“改选”用在正常的支部选举中,容易产生歧义,误以为上届委员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被动进行改组重新选举。

容易把换届与补选混为一谈

换届选举与补选本是完全不同的内容,但如果全部加上改选,那么就无法区分是换届还是补选。如潼关县代字营镇人民政府2020年发布《代字营镇机关支部开展支部改选,助推党支部工作走上新台阶》,其实质就是党支部的正常换届选举,但使用改选后,就无法体现正常换届的意思。

更有个别地方,在基层党组织的“补选”过程中,将本应该只补选个别委员的选举,以“改选”的名义,将所有领导成员全部进行选举,名为“补选”,实为“提前换届选举”。完全违反《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一字之差,给工作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做为基层党建工作者,应该依法依规准确使用“换届选举”和“补选”,而不是随心所欲用“改选”。(洛阳市偃师区委办   徐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