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进军营

 
    □洛阳观察记者 王红喜 本报通讯员 尚剑玲 芦军
 
    现实中,一些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条件有限请不起律师,或因法律意识不足、缺乏法律维权观念,习惯于直接上访、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同时,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的不健全,也导致部分群众在司法维权时“摸不到门、找不到人”。
 
    如何加强法治建设,引导群众和基层干部能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问题和维护权益,洛阳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的强化和普及,为用法制的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让法律援助走进寻常百姓家
 
    “因为不懂法,遇到邻里纠纷问题,只会大吵大闹。增加了矛盾又不解决问题,现在才知道,诉讼渠道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9月5日,家住涧西区孙旗屯乡东马沟村的李林说。
 
    这是涧西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实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让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进入寻常百姓家后群众的普遍感受。
 
    涧西区司法局为做好这项工程,深化和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出台了系列方案。
 
    全面建立居(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选聘居(村)两委干部、调解人员、大学生村干部等,担任所在居(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各居(村)在醒目位置挂设统一制作的联络点工作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确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及时移交办事处(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审查办理。组建由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组成的“法律援助村村通”活动服务团队,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及时指导各居(村)联络点和联络员开展工作,并定期组织服务团深入各居(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和咨询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千名法援明白人”工程,要求各办事处(乡)司法所依托各居(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每个居(村)培养5至10名法援明白人,使他们成为法律援助宣传员、信息员。依托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兼职法制辅导员,讲授辅导法律援助知识,使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青少年学生成为“法援明白人”。
 
    涧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做法其实只是洛阳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一个缩影。
 
    “让法律援助走进寻常百姓家,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法律援助。”洛阳市司法局纪委书记韩军介绍说,为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洛阳市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由法律援助机构授权受理点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直接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
 
    全市248个受理点、86个工作站,实现了法援无漏点
 
    “感谢律师,你们能到监狱为我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我一定积极改造,好好做人。”说完这话,洛阳监狱服刑人员马某向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是今年4月发生在河南省洛阳监狱的一幕。
 
    为了让特殊群体也能感受到法律阳光,2013年6月,洛阳市司法局启动了法律援助关爱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活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芦军带领16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及大学生志愿者走进洛阳市4家监狱,详细解答了140名服刑人员在刑事申诉、婚姻家庭、征地拆迁、民事赔偿、债务纠纷等方面的共计87个法律和政策问题。律师们当场答复当场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事后参加活动的律师们共同商讨,通过书面形式再回馈给服刑人员。
 
    洛阳监狱副监狱长王海英说:“司法局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法律援助活动太及时、太好了!经过律师们耐心细致的解答,大多数服刑人员对涉及自身的法律问题有了充分认识,促进了监狱的安全稳定。”
 
    为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四所大学新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填补了洛阳高校没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空白。在全市所有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建成了覆盖全市的市、县、镇、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如今,洛阳市已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24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6个;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358名、法律援助联络员2944人。
 
    “对于完成2014年洛阳市法律援助福民实事承诺的工作目标任务——办案量达到4810件,咨询量达到31600件,受理点增加30个,我们信心满满。”洛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芦军表示。
 
    半年办案2465件,挽回经济损失1326.9万元
 
    “可以免费帮我打官司,我真不敢相信,这真是天大的好事呀!”7月18日,在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王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在2013年11月6日,王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涧西区牡丹广场西侧与马明驾驶的微型轿车相撞,王现受伤。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明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王现负次要责任。同时,马明驾驶的机动车具有安全隐患,实际车主郭某将不具有驾驶条件的车辆出借给马明,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随即王现被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胫骨骨折,手术治疗后仍不能完全康复,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而马明、郭某仅在王现住院时支付了7000元后就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我本来依靠社会保障生活,上有八旬父母需要照料,受伤后更无法工作,这对收入微薄的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王现说,无奈之下,他只能诉至法院,而王现本人又不懂法,在洛阳市法律援助受理点河南航星律师事务所咨询时,咨询律师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引导他进行法律援助申请。
 
    7月18日当天,王现的相关资料通过了审核,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他的案子。
 
    洛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宏伟说,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也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法律援助中心必须做到“三个当天”,即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实行一站式服务,“要尽可能地方便群众,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他们。”
 
    截至6月底,洛阳市法律援助办案总数为2465件,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26.9万元,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3年,洛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单位”,今年6月被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李胤玺